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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保障房的“正效应”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3-03-07 13:54 浏览量:

  保障性安居工程,自其诞生之日起,便被作为房地产市场调控中的重要平衡手段,因为这项工程一头系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有学者表示,保障房的建设实质上是通过加强公共服务,对收入进行再分配,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关系,起到平衡财富的作用。大规模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对市场起到了“镇静”作用,不仅发挥了稳定房价的基础性作用,而且从长远看有利于管理好通胀预期,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好势头保持下去。

  今年“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继续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今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除此之外,在此前公布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新国五条”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内容也占据着相当分量,其中要求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审核机制、严格准入退出、确保公平分配。今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几年时间里,保障房的建设已经从当初的“大干快上”发展到如今的求质求量、发挥实效。中央对于保障房的要求,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数量上的积累,而开始向切实发挥民生作用、做到程序公平等实际效应上转变。这也是民心工程的立足之本。

  虽然近年来保障性安居工程在神州大地上建设得轰轰烈烈,其建设量以百万套为数量级不断加增,但其中暴露出的问题同样不容忽视。客观而言,由于理论与政策准备的时间较短,在工程启动之初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大家都在“摸着石头过河”,所面临的困惑与问题必然不少。所以,有意无意间,有的保障房被建在了交通不便、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偏远地段;有的地方在任务指标难以达成时将职工宿舍等划入保障房建成量之列;甚至有的地方将建成交付使用的保障房变成了某单位的福利房……种种怪象,不一而足。记者只想在此提醒,正所谓民心之中有杆秤,能糊弄上级检查,糊弄不了老百姓,如果这些问题无法得以恰当解决,一再弄虚作假,那么轻则通报批评,重则乌纱落地,还望各地主管部门负责人好自为之。

  说来说去,今年中央对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要求,不仅是要建设好,还要发挥其“正效应”。大规模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不仅可让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更可平抑商品房市场对上下游相关产业造成的影响。就我国当下的楼市调控政策而言,遏制投资投机,鼓励自住需求已经成为各界共识。大量的保障房不仅可以给市场提供充足的房源,进而影响预期、平抑房价,还可以消纳房地产市场泡沫,挤出市场上过剩的产能。特别是在当今我国城镇化发展进入转型期时,拥有统一规划、政府管理的保障房,还可以起到引领相关产业绿色发展的重要作用。

  正如某些全国政协委员所言,建机场、修高速都算不上最贴心的民生工程,民生其实就是跟老百姓生活最密切的一项。如此看来,在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中,保障性安居工程莫不如是。

  正因如此,在今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落实过程中,中央专门强调要强化规划统筹,从城镇化发展和改善居民住房条件等实际需要出发,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城市发展充分结合起来,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住房建设等规划中统筹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要把好规划设计关、施工质量关、建筑材料关和竣工验收关,落实工程质量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要合理安排布局,改进户型设计,方便保障对象的工作和生活。要加大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做到配套设施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确保竣工项目及早投入使用。

  针对保障房在分配过程中暴露出的种种弊病,中央要求要继续探索创新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机制,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审核机制,严格准入退出,确保公平分配。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的信息公开力度。严肃查处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途、套型面积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今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要把符合条件的、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要加强小区运营管理,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优化居住环境。

  记者相信,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群众关乎切身利益的密切关注下,保障性安居工程这项关乎民生、紧系发展的重大任务,必然能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发挥其应有的“正效应”。

 

摘自《中国建设报》